断了二根肋骨算几级伤残?

2024-12-30 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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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工伤十级,人身伤害不够级。

两根肋骨骨折,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2十级条款系列: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最低登记十级对肋骨骨折的规定是“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两肋骨折不够等级。

扩展资料: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级伤残

回答3:

工伤十级,人身伤害不够级。

两根肋骨骨折,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2十级条款系列: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人身伤害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最低登记十级对肋骨骨折的规定是“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两肋骨折不够等级。

扩展资料:

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的时间: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

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伤残评定的地点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申请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二种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国家标准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回答4:

根据描述,工伤可以初步鉴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5:

构不成伤残的,四根才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