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投资者因所设企业性质不同,其于企业债务责任的承担也是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发生债务,则由公司以其自有财产对其进行清偿,不足清偿部分,如投资者没有出资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不再得到清偿,债权人之债权归于消灭。由此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就此问题相类似,只是是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对外要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企业发生债务,先由合伙企业用企业自有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每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投资方式有两种,一是以个人财产出资,二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两出资方式不同,也由此决定其责任承担结果的不同。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要以其家庭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这里要明确的是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关系,以便划清责任承担界线。
应该是B。但A的合伙形式不同也可以承担有限责任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