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3)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呵呵,涉及的部门太多了。
我国的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
国务院食安办:加强协调、监督、指导
卫生部: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管理
农业部:监管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质检总局:监管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
工商总局:监管流通环节
食药监管局:监管消费环节
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商务部门:主管食品流通行业
工信部:管理食品工业行业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责任。
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食品安全管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