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厂方不和工人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2025-01-06 19: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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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公司方面给的底薪和加班费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去申请仲裁被偿,同时可以申请补交社保。
3、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很明确的告诉你,这家公司的行为完全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这家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及加倍费,并按月发放工资。

回答3:

劳动法规定进厂超过1个月不到1年的,厂方没有跟你签合同的,安双倍工资支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