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撕坏了有没有关系

2024-12-27 08: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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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普通发票撕坏了没有关系。如果是还没有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里面作废发票就行了;如果是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他们不用拿去税局认证,所以把发票联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可以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总局对涉及“一窗式”比对的相关软件修改、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并陆续下发各地,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只要还能看清字迹,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能用的。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发票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增值税普通发票撕坏了没有关系。如果是还没有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里面作废发票就行了;如果是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他们不用拿去税局认证,所以把发票联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可以入账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总局对涉及“一窗式”比对的相关软件修改、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并陆续下发各地,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只要还能看清字迹,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能用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3:

增值税普通发票撕坏了没有关系。主要原因如下:
1、如果是还没有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里面作废发票就行了;
2、如果是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他们不用拿去税局认证,所以把发票联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可以入账的。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中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要求,总局对涉及“一窗式”比对的相关软件修改、升级工作已经完成,并陆续下发各地,增值税普通发票实施“一窗式”票表比对的条件已经具备。总局决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下同),凡使用税控器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征收单位在受理申报时,按照国税发〔2005〕141号文件规定的比对内容,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
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只要还能看清字迹,用透明胶粘起来还是能用的。

回答4:

增值税发票记账联没有关系 抵扣联是最谨慎的 因为要认证 密码区不要有损坏 其他的都可以

回答5:

我收到一张普通发票是一联的不小心给撕开了点能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