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委托第三方,是否有委托授权书,还有你和管理员的约定是口头的还是书面性质的。
没有书面性质的文件,现在还谈不上违约问题,我估计有可能就没有真正的房东,有可能就是个转租
目前你的状况就是把自己的损失最小化,最好26号能把合同签了和把东西修理了,如不能就先住着,住到押金没了在说,应该没什么大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是房屋,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情况下,只要其按照约定交付了房屋供你使用即不算违约。
二、保障房屋内家电等附属用品,如果订立合同时约定由房东提供,现在不能使用,房东有修理义务。如果房东不进行修理,你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从房租中扣除。
三、如果对提供家电等没有约定,则要和房东进行协商。
四、目前来看,房东并没违约。这时你不签订合同,如果当时400元写明是定金,则可能无法主张要回,1000押金因为合同还没有订立,可有权主张要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