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范性的要求。
液化气瓶使用要求:
1、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胶管老化,接口脱落等现象,严防液化气泄漏。
2、液化器具使用橡胶软管规定每半年强制更换一次,铁管按照国家管理部门要求期限更换,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随时处理隐患。减压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内老化腐蚀的,要立即更换。
3、钢瓶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采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
4、食堂灶台及液化气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液化气钢瓶角阀及总管阀门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装减压阀前要检查密封橡皮圈,有无变形和缺损。装减压阀手轮要对正阀口,逆时针旋转拧紧。
6、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
7、液化气瓶必须定期检验及进行压力试验,不符合条 件者必须强制报废。
8、液化气操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手段加热或摔、砸、倒卧液化气钢瓶;不得自行倒灌液化气、排放残液、拆修瓶阀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9、液化气罐储存房周围二十米内不准有明火存在。储气房内存放气瓶,地上应铺绝缘垫板,重瓶堆放不准超过两层,空瓶应堆放稳固。
扩展资料:
为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全面消除工地燃气燃爆事故的发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建筑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作出如下规定:
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属地证照手续齐全的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燃气(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危货运输许可证)。施工单位必须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工地使用、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钢瓶,不得使用超出使用年限或未经定期检验的液化气钢瓶。
建筑工地使用瓶装燃气时,进出工地配送燃气的车辆,必须是交通运管部门核准的具有危货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
参考资料: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筑工地瓶装液化气使用的通知
有规范性的要求,使用灌装液化气在安全上注意事项:
气瓶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与火源、热源的间距不应小于1.5m。气瓶不准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
要经常检查气瓶阀门和管路接头等处的气密性,要保持不漏气。一般用肥皂水检查漏气情况,严禁用明火试漏。 点火时,应先点燃引火物,然后开气,不应颠倒这个顺序。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人看守,不要离开,防止水沸溢浇灭火,造成液化气流窜引起爆炸。
气瓶使用后,必须关紧阀门,防止漏气。 气瓶内的液化气不能用尽,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力。余压力一般应大于49.03kPa(即0.5kg/cm2,表压),防止空气进人气瓶中。
液化石油气用完后,瓶内所剩的残液也是一种易燃物,不得自行倾倒,防止因残液的流淌和蒸发而引起火灾。 液化石油气气瓶是一种受压容器,要很好地加以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气瓶坠落或撞击,不准用铁器敲击开启瓶阀,要防止日光直射和长期淋雨。
气瓶一般2年检查一次。 石油液化气的爆炸范围虽然不太宽,但因其下限小,所以,一旦泄漏时容易引火爆炸。又因LPG比空气重,所以在空气中泄漏时流向下方,好积存在低洼处,成为气体爆炸的隐患。
因此,气体容易泄漏的地方。只靠窗户换气不够,还要注意下部的通风。 当发现室内有液化气泄漏时,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使其向没有明火的方向扩散,附近严禁动火,待排除故障,其特有的气味消失后才能使用。漏在地面上的废液,应用砂土覆盖后清除至安全地方。
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阀门,搬至室外空旷的地方,用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或用湿麻袋捂盖等方法灭火。 要教育儿童不准随便玩弄气瓶,使用者要了解使用气瓶的安全知识。
为进一步提高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性,保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已正式实施。新标准不仅提高了液化气钢瓶的安全标准,还规定了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8年,但经检验合格后,液化气钢瓶仍可延长使用年限,直至达到15年报废期限。
在新标准执行之前,居民家中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并无设计使用寿命。从新液化气钢瓶启用开始,液化气钢瓶按前3次每4年检测1次、从第4次起每3年检测1次的要求,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可继续使用,直至达到15年报废。而新标准执行后,除增加了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8年外,在检测要求和报废年限方面没有变化。
我就想问一下正在捡验一次怎么收费?还有我们这里现在说是四年钢瓶油漆就要翻新!请问他们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