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也是因为生活所迫造成的。而且在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落实到国家的法律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老人到一定年龄后是不用上班工作,而由儿女赡养,但是很多老人如今都开始发挥着着自己的余热。想要为社会再创造一些贡献,其实这也是因为老人家庭的原因造成的。
一般是哪些原因会造成老人还出去打工呢?家里有儿子的老人出去打工居多,最主要的就是为儿子攒彩礼钱。很多人说社会在进步,生活水平在进步,但是很多人却忽略了这些都在进步,但是老祖宗的思想或者说是现在的人压力造成的原因,对结婚更加看重经济方面,而且很多因为家庭经济原因离婚的也不少。
而很多在外面工作的环卫工人或者扫地的阿姨们,有些都快60岁了还在外面打工,无非就是想多攒钱而已。当然这也是一部分儿女的不孝顺造成的。父母挣钱,做儿女的却安心享受。为此很多老人不得不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哪怕在艰辛也要做。想着能够挣钱就挣一分钱。想着自己在外面打工而减轻儿女压力的父母也不在少数,当然这些也是源于很多儿女都不争气。
当然对于老人打工来说,这个也是不建议的。毕竟老人年龄大,很多工作都是一天8-9个小时,有些甚至到了12个小时。对于老人来说,身体根本就吃不消了,而且很多人本身就有一些疾病在身,出去工作本来就是很危险的事情。所以虽然老人打工不算犯法,但是作为女儿也不应该让老人再工作。
只要其能承担相应的强度与具备相应的劳动技能,雇佣活动不违法(法无限定)。
非法用工是指用工单位或被用工者主体不适格或合法用工单位用工行为不合法的情况。非法用工引发的矛盾纠纷是关涉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有必要进行法律调整,以切实维护被用工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中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
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雇佣70岁老人打工,老人和老板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老人一旦在工作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补偿。
依法由老板按人身损伤补偿。
雇佣70岁老人打工,法律并无禁止,“法无禁止则允许”,因此,这是合法行为。
合法,只要你还忍心,并不是瞧不起老人不能做事,要看做什么事。我这里送煤气的就有一60多的老头,每次都是它服务我这片区,我住6楼,我不敢让他抗上来都是我帮忙抬上来的(一个人我抗不上去)。我都不怎么敢叫这家煤气点了。
合法,没有啥。现在生存难的老人多的是,也没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