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如下:
股东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2. 老板家里买房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涉税风险
1. 对于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股东借款,向股东追缴应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个人所得税;
2.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这笔借款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4. 同时企业所得税上也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板如果想从公司 " 借款 " 怎么办?
一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将公司基本户的钱转到老板私人账户上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属于向公司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 - 老板名
贷:银行存款
以后拿到发票,证明其用途,可以是采购物资或者其他允许列支的费用,可冲抵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 / 营业费用 / 固定资产 / 原材料等
贷:其他应收款
或者老板还款:
借:银行存款 / 现金
但如果借款时间超过一年,按税法规定会认为是对老板个人的利润分配,需要就该款项缴纳个人所税。
看到这里,是不是惊出一身冷汗,财务赶紧看看自家的账本,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税务风险!
提 醒:
1. 股东尽量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长期不还;
2. 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并需要保留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 借款尽量不要超过1年,俗话说的好:随借随还、再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