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 因此根据合同约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你解决合同纠纷的合同约定单位,应首先找该单位;
2、“内地公司以邮件及短信等方式承诺了赔偿方式,香港公司表示同意” 这些证据法律是认可并接受的;
3、你们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同样是可以的,只是由于合同中已经有约定,而你们又在纠纷发生时未找该单位,法院可能判你们先找仲裁机构给你们解决,若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再重新向法院起诉;
1、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甲公司是否违约,要看乙公司的证据。
不清楚的,可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