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了,孩子现在十岁了!暑假想把孩子接走玩一点时间,如果对方不愿意怎么办!请大家给我支支招!谢

2024-11-12 2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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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那你就趁热打铁,尽早和他们通话商量好把事情确定下来。而且你可以先把孩子接到你那里住,只要孩子已经和你在一起了,什么时间去玩就可以再和孩子商定了。所以你应该尽快去联系他们把孩子接到你那去。如果万一他们变卦了。你可以先礼后兵,先和他们好好讲理,别伤到情面。如果他们不讲情面,那你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因为你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尽管离婚孩子判给他了,但你仍然有权按时去看望孩子,他们必须配合。法律是支持你的。

回答2: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婚姻法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行使?离婚后行使探视权要注意什么?

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时,探望权人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探望问题了。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本文详细讲述如何行使探望权和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回答3:

这属于探视权和探视方式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而且孩子已经十周岁,完全有辨别能力。
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就探视方式问题进行起诉,但是关于法院是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回答4:

父母跟孩子密切相处,是维系亲子关系的最好的方式。
你离婚几年了,却跟孩子见得少,本身就是做母亲的失职。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要修复和孩子间的情感。而且已经十岁的孩子,是不是就愿意主动想跟你亲近,还要另说。
假期是对孩子施以亲情的最好时机,请你珍惜。

回答5:

建议你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协调好在带孩子出去玩,当然孩子奶奶的信息也要留着,俗话说世上只有妈妈好,而且也是孩子奶奶发了消息的,就说明也是愿意你跟孩子相处的,如果到时候对方又不愿意了,你就好好的跟孩子奶奶说说,毕竟孩子的成长也是需要家长的陪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