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离婚时协商的经济补偿款至今未支付,如何走法律程序

2024-11-17 17: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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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2013年离婚时协商的经济补偿款至今未支付,如何走法律程序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如无确切证据证明存在这几种情形之一的,如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诉讼中不准予离婚。而半年或者一年后,再起诉离婚的,则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关于樱态财产分割婚姻关陵吵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尺颂侍割,共同债务应平均分担。关于子女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