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必须一次付清吗?

2024-11-21 04:05: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双方协商一个抚养费的总额,由一方一次性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
2、按期给付,例如可以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时止。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法院判决抚养费判定抚养费的标准大致有如下因素:
(一)子女生活、上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较大有关。
如果抚养费不够,可以协议/诉讼要求增加,当子女原定数额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目前的日常学习生活,子女有权起诉非直接抚养的父亲或母亲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2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2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2:

您好,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确定,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夫妻协议离婚,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支付孩子抚养费,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给付至18周岁。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第一是子女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回答3: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协商,一般按本人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的比例支付,至于是否一次性在于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回答4: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对方一次性付清。
对方要是同意,可以写入《离婚协议书》里。
如果对方不同意,只能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回答5:

在于夫妻双方约定,一般都是按月付抚养费,如果约定一次付清那就遵照约定,或者按照法院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