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国营企业,就应该从社保建立(1992)开始缴纳,“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1992年是准确的。
如果你是从1996年开始实缴纳的,就说明1992—1996单位并没有给你缴费。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不补缴,你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社保的个人主张。
很正常!
92年10月国家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只有这以后企业缴纳了职工社保,以前的工龄即可视同缴费。
也就是说,88年到96年都算你缴费了(总工龄)。92年末至96年是实际缴费。
拿着回执
去窗口要发票
社保局
有专门的窗口
我上次
就是
缴费后拿着回执
去要的发票
你不去要
他不会给你的
因为有的人不需要发票
所以
不是人人都有发票的
得自己去要
纯手打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