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去世的时候,口头禅述把房子给了我爸爸,但是我姑妈住了10年,一分钱也没给,不知道打官司会不会

2024-12-30 1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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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根据《继承法》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 第十七条第五款: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没有见证人,你所谓的口头遗嘱无效,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财产。该起诉起诉,否则就别指望拿钱了。

回答2:

估计没有证据很不好打赢,这会撕裂亲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