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也需要公证后才有效吗

2024-11-24 05: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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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需要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要求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一是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二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是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让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因此,房产赠与必须公证。
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由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处会要求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二)受赠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赠与合同文本;
(四)被赠与房产所有权证明;
(五)房产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六)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七)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规定,公证处予以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赠与的公证费是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