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经济纠纷的,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就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经二审后,判决一经作出就是生效判决。如果一审判决不上诉的,过了15天的上诉期限后,判决也生效。权利人在判决生效后,在2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