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定就是法律规定的,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证明而非股东身份证明。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都是证明文件,而股权证是财产性权利非证明文件,可转让处分,三者概念不要混淆。
依现行公司法,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身份的有力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否定股东名册的话,法院应当按实际情况来确认股东身份,当然这其中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公司出具给股东的股权证或者出资证明书能作为股东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比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有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