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下面是不同情形下收条的写法。1、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每次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还款事实;2、如果是一次性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要回借条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条;3、如果部分还款,也应与出借人协商修改借条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条;4、借款如果约定有利息的,收条上应注明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借款本金。
什么啊,补充的太乱。
有没有还钱当然看借条,但这不是唯一。
如果你通过其他举证,可证明已还钱,就没有问题。
没有其他证据
不一定就倒霉
我不承认欠条是我写的可以吗?
那做完笔迹鉴定,不仅是输的问题,鉴定费你还得出。
看看想办法弄个录音证据吧。
或者有没有旁证啊,比如无利害关系听你讲过以还他钱什么的。
找一些你还钱的证据,比如,有人证、怎么还的过程等等,只要能证明你还钱就可以。否则比较麻烦。
打官司关键是打证据的。
如果要是没证据证人
可能就真的只能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