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被辞退,单位不承认,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如果单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员工非被辞退,那么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你6月12号提辞职,是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告知义务。还没有到离职日期公司就要辞退我,应视为同意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认为是公司辞退你呢?要知道公司辞退你是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这也就是公司现在不承认辞退你的根本所在。
但公司扣押你身份证的做法违法,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且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为什么却要走辞职之路呢?!
要求公司立即返还身份证,否则,既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先和公司协商;如不行,就到相关部门寻求资助(相关部门具体的你再找一下,我也不是很清楚,不好意思);如果还是不行,就可以用法律来维权。
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懂 不进压你身份证的你可以去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