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个人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吗?

2024-12-22 1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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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种情况,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主要是不符合“非本人意愿”条件。
失业保险待遇是累计计算的,再次失业时,可以把所有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如果你享受了部分失业保险待遇,再次享受待遇时,未享受待遇部分合并计算,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回答2:

1、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回答3:

可以领取

回答4:

失业是因为公司辞退或解散、倒闭导致劳动者失业,按上述界定才认定失业保险待遇,才能办理失业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