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需办证或到期换证的流动人员和用工单位,按正常办证程序,到暂住地所在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凭证,之后再领取证件(具体时间待通知)。流动人员凭办证回执及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可享受居住证和IC卡暂住证规定的所有权益及公共服务。
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街道办就可以办理,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