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暴20多年了,儿子都结婚了。作为妻子,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的。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自己或者说让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包括离婚诉讼。
如果是因家庭暴力受害而决定要离婚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妻子没有过错,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姿圆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敏册肆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桥轿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还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儿子也抚养大了,现在是为自己而活的时候了,不要太委屈自己,
要么报警教育要么离婚,该为自己的幸福想了
忍者吧
早改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