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一、学生需办理事项: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填写的表格: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表1);
2.《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见表2);
3.《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见表3);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见表4);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表5);
6.《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批)表》(见表6);
7.《授权书》(见表9-1)、《同意贷款同意书》(见表9-2,同意书只限未成年贷款学生填写)。
(二) 学生在申请时,还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1)申请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未成年人的时间界定以2009年11月1日为准。)
(2)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照片、学生姓名及注册页)。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①少数民族申请学生,如用本民族文字开出贫困证明,必须同时用汉语开出相同的贫困证明。贫困证明必须是在A4白纸上书写,如不符合要求,必须粘贴在A4纸上。
②贫困证明上必须写明借款学生家庭人数,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对借款学生贫困证明无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或人均月收入超过300元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③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由学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对民政部门无公章的,可由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不受理只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借款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④贫困证明有效期一年(当年有效)。
(4) 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5) 借款人及父母或配偶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父母如无身份证需要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注册是在网上,申请要回当地教育局,这里有需要的材料,准备给分吧!
在校学生首次申请
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③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高校鉴定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⑤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
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代贫困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⑦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学生2份,学生授权共同借款人2份,经授权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