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说,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你与单位应当先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时间也有些不合理。非专业理解,有所帮助的话,不胜荣幸哦~
见习期一般是针对在校生而言的,如果你已经毕业参加工作,这里的见习期就是试用期;
见习期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完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试用期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能更多的倾斜保护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