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到低分列如下:
中秧均委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秧均委副主席:上将
中秧均委委员:上将
正大均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均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