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离婚证与准予离婚调解书是自愿离婚和调解离婚的法律证书,具有证明离婚事实的法律效力。
效力一样,只是制作的机构不同,离婚证是在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民事调解书是离婚诉讼诉至法院后,经法院法官调解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一种。
效力是一样的!
离婚民事调解书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效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