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是对一般违法人员,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人行政拘留,一般不超15天。致人轻伤就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当然在看守所了。刑法规定,致人轻伤的可以调解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你现在已经被批捕了,就表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已经结束。和公安局就关系不大了,如果对方同意调解,你就要在法院由法官主持调解了。如果没有批捕,公安机关还是可以调解的,只不过要取保,或是撤案,在实际操作中就比较费事了。没有特别的关系是不好办的,因为要一把手签字才可以。
1) 进了看守所就不要和被害人调解,因为看守所不是被害人家里开的,调解了也出不来了,赶紧找关系捞人吧
2)进了看守所就是刑事拘留表示公安立案侦查,和是否轻伤没有什么大关系,被抓进看守所只表示如果你不找关系捞,你就会坐牢
另拘留所和看守所是有区别的,在看守所的就是等待逮捕和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所以,如果继续下去,就是逮捕起诉或者劳动教养了
(1)拘押在看守所是否说明即使和受害方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对他进行了经济赔偿也无法改变走司法程序被判刑的结果?
民事赔偿不能抵消刑事审判,如果比较轻微,可能不起诉,中国的法律是不规范的,有很大游走空间。
(2)致人轻伤正常情况下是不是应该拘押在拘留所,为什么会拘押在看守所呢,有何不同?
拘留所一般是很轻微的犯罪,动刀应该是比较严重了,看守所比拘留所要正规。
找被害人谅解吧 三个轻伤算一个重伤 拿份谅解书 判个缓刑 最好搞个保外就医
找关系吧 大概要花个4-8万左右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