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沣东新城(十个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410元;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四个县)每人每月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