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也就是说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不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事业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新编事业单位会计》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的提法不妥,建议采纳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对,和权责发生制相对应,事业单位是按照收入支出的实际时间来入账的。就是即使对方已经付款,但是只要没有实际入账收到钱,就不会做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