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军队院校体检标准》规定: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合格。裸眼远视力4.5(0.3)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员,合格”。主要考虑,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属于生理性屈光改变,如果矫正视力合格,一般学员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