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与公司签定了一年劳动合同,自2011年6月——2012年6月30日。合同即将到期,得知公司在本...

2025-01-03 0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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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私自更改劳动会同是无效的。
2、你到期不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到时可以走人。
3、到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给经济补偿。

回答2:

首先,公司私改的合同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2012年60月30日离开岗位没有任何过错。公司在你离职时,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一个月)。至于失业金,你公司有义务将你的社会保险手续办理好的,然后你到当地劳动部门去领取失业金,失业金不是在公司领的。

回答3:

单位私自更改劳动期限对你不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