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直接依据,关系到整个会计工作与会计信息质量,是进行会计监督要把守的第一道关口。为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合理、合法和完整,会计主管人员或经其指定的审核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会计学习网小编认为只有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原始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而。
(一)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有伪造、变造和涂改等弄虚作假行为,审核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开支是否符合节约原则等。
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如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情况,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应扣留凭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进行严肃处理。
(二)完整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的要素,逐项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是否经过主管人员审批同意,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于内容填列不全、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应退回补办手续或更正后,才能据以办理有关业务。
(三)技术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的填写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等有无差错,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等。对于填写有差错的凭证,应退还经办人员进行更正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核算。
审核原始凭证,是一项十分严肃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会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它往往关系到能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有时还要关系到有关人员的个人利益问题,财会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往往在审核原始凭证中暴露出来。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要注意熟悉有关政策、制度和计划、预算的规定,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情况,要经常向领导反映情况,向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