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了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分居两年而变为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分居的状态无关。
只要还没有正式离婚
且婚姻处在存续阶段
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