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建筑是10~12世纪,欧洲基督教流行地区的一种建筑风格。罗曼建筑原意为罗马建筑风格的建筑,又译作罗马风建筑、罗马式建筑、似罗马建筑等。罗曼建筑风格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
罗曼建筑承袭初期基督教建筑,采用古罗马建筑的一些传统做法如半圆拱、十字拱等,有时也用简化的古典柱式和细部装饰。经过长期的演变,逐渐用拱顶取代了初期基督教堂的木结构屋顶,对罗马的拱券技术不断进行试验和发展,采用扶壁以平衡沉重拱顶的横椎力,后来又逐渐用骨架券代替厚拱顶。平面仍为拉丁十字。出于向圣像、圣物膜拜的需要,在东端增设若干小礼拜室,平面形式渐趋复杂。
罗曼建筑的典型特征是:墙体巨大而厚实,墙面用连列小券,门宙洞口用同心多层小圆券,以减少沉重感。西面有一、二座钟楼,有时拉丁十字交点和横厅上也有钟楼。中厅大小柱有韵律地交替布置。窗口窄小,在较大的内部空间造成阴暗神秘气氛。朴素的中厅与华丽的圣坛形成对比,中厅与侧廊较大的空间变化打破了古典建筑的均衡感。
随着罗曼建筑的发展,中厅愈来愈高。为减少和平衡高耸的中厅上拱脚的横椎力,并使拱顶适应于不同尺寸和形式的平面,后来创造出了哥特式建筑。罗曼建筑作为一种过渡形式,它的贡献不仅在于把沉重的结构与垂直上升的动势结合起来,而且在于它在建筑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组织到建筑的完整构图之中。
罗曼建筑的著名实例有:意大利比萨主教堂建筑群、德国沃尔姆斯主教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