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先两次起诉离婚女方都没有同意法院也没有判离现在夫妻分居己两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又不同意这时作为女

2024-11-28 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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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想离婚的一方必须提供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否则法院无法认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回答2: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慎重。如果你执意离婚,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