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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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丈夫外出两年多回家发现妻怀孕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李军在外辛辛苦苦打工,为了节省路费,两年多没有回家。而当他满怀期待回家过年时,却发现妻子王莉居然怀孕了。一气之下,李军向法院申请离婚。日前,界首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李军于2011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王莉,两人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一个白胖小子。为了让妻子、儿子过得更好,李军南下深圳到一家快递公司打工。李军节衣缩食,把积攒下的工资悉数寄回家中。
李军在外一干就是两年多,2015年春节,李军还乡探视妻儿。回家的当晚,他发现妻子王莉连连作呕,疑似妊娠反映。在李军的多次追问下,王莉承认了在丈夫离家期间,由于耐不住寂寞曾与其初中同学刘强有过性行为,没想到竟怀孕了。
李军要求王莉堕胎,但王莉断然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矛盾不断升级,李军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王莉离婚。
被告辩称,她现在已怀孕,男方提出离婚违反了《婚姻法》有关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婚姻法》相关条款是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的,保护对象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但本案被告王莉违法悖理乘丈夫外出打工之机与他人苟且偷欢怀孕,其行为本身就应受到良心的谴责,被告王莉的婚外情性行为,也是与社会道德相违背的。如果再给予其法律的保护,就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本意,故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丈夫外出两年多回家发现妻怀孕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你好,男方在女方生产后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对于女方没有限制。
没有新婚姻法一说,生孩子后,女方起诉离婚的不受影响,男方起诉离婚的,必须等孩子满一周岁。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非亲生的等特殊情况,可不受一年限制。
北京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刘大来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基于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女方在生孩子后的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除非是女方生的是别人的孩子,不是丈夫的孩子。
1 基于对女性的特殊保护,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 在上述28个月内,可以离婚的情形有两种:
a 女方提出离婚的,
b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即女方怀孕或者生的孩子是婚后与婚外男性受孕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