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协议时民政局协议的还是法院判的,如果民政局的协议不具法律履行,就可以起诉法院,要看当时是把房子给孩子孩子户主使孩子的名孩子孩子只有居住权,要弄清文字的游戏,离婚后房子是有你和孩子住吗?还是男方居住,当初是你和孩子暂住还是长期居住,协议上说没说你只要未婚就可以和孩子居住住房,如果你已婚了就无权居住,最好雇律师区法院起诉,如果男方收回房子就变成他婚后的共同财产,你儿子的继承权里就3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