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依然存在,不过主要用于核算教育收费。按照《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即现在除教育收费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到时直接上缴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而在过去收到时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单位用款时,按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向财政预算外专户申请拨付。
现在不存在预算外资金的意思是,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的预算外资金(不含教育收费)都已纳入预算管理,不再单独设立财政专户。这意味着,除教育收费外,所有非税收入都应直接上缴国库,支出也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安排,不再通过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因此,可以说现在不再存在独立的预算外资金。
预算内外是原来老的叫法,只是这些年一直没有纠正。现在实行的是综合预算,原来的预算外资金虽然没有缴入国库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是也要编入预算。所以还叫预算外已经不合适。另外根据财政部2010年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只有教育部门收费了。
那意思是除了教育收费没有其他财政资金专户了吗?如果有文件依据,财政部门可以开设财政资金专户吗?如扶贫专项资金!
可以开设其他专户,但要有文件依据。
像财政扶贫专户里的资金也要上缴国库吗?本来就是国库拨出来的啊?这个扶贫专户是不是可以保留?
不用,本来就是国库拨出来的,可以保留的,关键要有文件依据。上级文件总体精神还是要清理专户,但财政部没有明确一定要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