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二 那年14岁打架,打别人头出了一点血,别人爸爸报警,然赔钱300元,然后我爸说有了案底,我

2025-01-03 16: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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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赔钱300元说明当时是调解处理的,14岁属于未成年人,如果不是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一般就没事,没有什么案底的,不会影响的前途的。放心吧!

回答2:

不会有案底的,你爸骗你的,你们湿了,警察会销案的

回答3:

你打架时是末成年人,又是小孩在打架。没多大事的

回答4:

14岁不会有案底

回答5:

是会销的。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