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哪些人?求教!

2024-12-29 02: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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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问的,应该是一个《刑法》的问题,会计、出纳因为其担一定的管理职责任应当被认为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不管其是不是合同的,有没有编制。当然其单位本身是不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很重要。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一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年10月9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辽检发诉字[1999]76号《关于犯罪嫌疑人李海玩忽职守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国有企业里面的从事管理的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的正式职工,没有外聘,不过,现在的国企全部实行合同制,也要签订合同的,里面的管理人员,都实行聘任制,而不是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