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被执行的其他行为限制: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3、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 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为标准,要考虑所抚养的小孩.
2.这个没有具体的计算标准,总之法院不会让你们家没饭吃.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的,按比例清偿;足矣全额支付的,应当全额支付,但因为资金一时不到位,会逐步清偿,可能先按比例清偿一部分。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院会考虑你的未成年的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工作时要给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人生活保留必要的财产。具体留多少要根据你的实际收入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执行人的意见、你的家庭情况来确定。
他冻结你的工资是指过去的。是逼迫你履行还钱义务。但不会造成你现在无法生活,又产生新的大矛盾。这要跟法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