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个体户商家打工受伤后的工伤赔偿问题

2024-11-25 02:28: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不满60岁的可以算工伤。自己去申报和鉴定,骨折一般是9级或10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9个月或7个月的工资。。

回答2:

可以索取工伤赔偿==83414792

回答3:

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做伤残等级评定和医疗期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