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核定征收下,按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例题
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
(3)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附加14.67万元
(4)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
(2)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解答:
(1)利润总额=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万元
(2)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调减120万元;
2、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6800*15%=1020万元,小于本期发生额1150,所以调增130万元,这1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业务招待费:84*60%=50.4万元,6800*0.5%=34万元,因为34<50.4,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34万元,应调增84-34=50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150*50%=75万元,应调减75万元;
综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4.1-120+130+50-75+5+10.8+8=412.9
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412.9*25%=103.225≈103.23万元
扩展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以企业的利润表为基础
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计算公式:
应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
通过上面的公式推导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7个方面。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就是根据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乘以企业要缴纳的所得税的税率,就是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