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
①第二章 →总第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有以上情形的,禁止结婚。
②第二章→总第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有以上情形的,婚姻无效。
以下是个人观点:
即使双方是自愿,无视的国家的规定,但是道德伦理上好像过不去,况且家庭和家族方面无法给亲戚朋友们一个合理的交待。希望朋友能三思。
应该不让。法律规定这样不允许结婚。你应该知道生出来的孩子会有病的。具体我不说了。你们的相爱。我祝福你们喽。
法律不批准,明文规定,不管你要不要孩子
我是学法了,的确是明文规定不准结婚!
上面一位说的很对,不管你要不要孩子!
搞什么
妈呀 难到你就这么困难 不有句老话么 兔子不吃窝边草
啊 换个人吧 没有什么爱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