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法的传销公司,因为传销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发展形成: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