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补偿标准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3、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根据房屋被征收之前的收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的因素综合确定,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的计算方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一般情况下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金额先由征收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2、根据营业性房屋的前几年的年平均收益来计算,平均值乘以停产停业的年限;3、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补偿款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作为房屋拆迁工作一线的拆迁队员,特结合工作实际来回答这一问题,本答复的主要内容是:
——房屋拆迁跟土地的性质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拆迁的补偿方式及补偿金额。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的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农房)、国有土地房屋(又可分为划拨的国有土地房屋、出让的国有土地房屋即商品房)补偿。
总体而言,农房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房屋补偿,国有土地房屋中的出让土地补偿标准高于划拨土地补偿。
下面,就结合拆迁中案例说说相关情况。
一、围观案例,两兄弟不同的土地性质,不同的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
这是约3年前笔者所负责的征地拆迁社里发生的真实的事例。两兄弟住在同一个院落里,在摸底调查时,哥哥的证上是标明的是国有土地,弟弟的是集体土地,一问原来哥哥是购买原乡里企办的土地。
再一步核实,哥哥的房屋的确是国有出让土地,不是农房,不能按农房拆迁的程序进行拆迁,需按评估的方式进行征收;而弟弟的房屋是农房,就直接按农房拆迁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补偿。
哥哥的房屋按土地的价值和房屋拆除后就近购买商品房的均价作评估补偿,弟弟的农房主要有房屋主体补偿款、宅基地范围内构附着物补偿、房屋残值搬迁搬家费及奖励、住房安置。哥哥的拆迁补偿只与房屋面积相关,与家庭成员的人数没有关系;弟弟的拆迁补偿不但与房屋面积相关,还与家庭成员的人数相关(住房安置是按家庭成员的人头进行安置)。
二、国有土地不同的取得方式,也直接影响拆迁补偿的评估结果。
国有划拨土地与国有出让土地,在对利用其修建的房屋进行拆迁评估时,原则上按重置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别。这是因为,划拨的国有土地本身不花钱或花了很少的钱,评估时对“地”的补偿评估就没有或很少;而出让的国有土地,购“地”就花了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在进行拆迁评估时必须要计算在内,并会参考同地段土地的价格,评估的结果自然会水涨船高。
农村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是不 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城区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原则上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周边市场价
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周边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