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其子女是否能和其他健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

2024-12-18 18:43: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需要孙女在场,她是代为继承人,虽然有遗嘱也要她无异议
不出现可以公告送达
孙女主张继承权分几种,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第一继承人代为继承

回答2:

继承法第一继承人是配偶 第二是子女 之后是兄弟姐妹

回答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孙女D作为A的女儿,在A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A的继承份额。
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
既然,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A及A的女儿D。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 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D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
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女D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女D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 且未提及分配给D ,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和D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