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强迫孩子做不愿意做的事犯不犯法具体看强迫的方式。如果是通过暴力殴打等方式,有可能触犯虐待罪。如果仅仅是命令或者要求,那不算犯法。而且要看强迫做的内容:如果是强迫去做犯法的事,那肯定就违法了。
法律分析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父母有监护权,一般来说这是不违法的。
但如果是强迫孩子做一些力不能及的,或者是违法犯罪活动,最起码就违反了他们的监护责任,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要看强迫你做什么事,不会是强迫你多吃点饭吧。
中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