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不是随便就被注销的。如果真要注销,那么也得先把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完,这样才能注销。
第二,如果搬离原经营地址,那么公司也得到工商部门进行营业场所的变更登记。到时去一查就知道了。
假如公司真注销或者搬离找不到了,只要你知道法人代表和股东在哪就行。公司注销了,可以向法人代表和股东追偿。
第三,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会直接去银行查公司的账户,从账户里直接划出。如果账户里资金不足,才去看公司有没有什么动产(比如车)、不动产等其他财产。
第四,至于产生的执行费用,那肯定有被执行人负担,和你没关系。
第五,建议尽快申请执行,多催催法院,咨询法院。并且不要让公司法人代表或者股东跑了,就像你说的知道法人代表的常住地址(注意法院执行的是公司的财产,公司就是被执行人)
法院好像有点靠不住,我和你是一样的情况,比你走的还远,封条元旦就封上了,3月15号到期,不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看到吗?我还是2011年3月到2012年10月份的工资,妈的。我要债要的都要崩崩溃啦。我的4万元啊WWWWWWWWWWWWWWWWWWWW